作者:云和通笙电子商务商行浏览次数:981时间:2026-01-29 15:25:31
近日,俱乐该案判决为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的部闭“霸王条款”认定提供了司法指引。
晋安法院审理发现,店搬

根据课程的迁被履行情况,2023年,判退同时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已履行充分告知义务。霸王条款且搬迁距离超出协议约定,预付游泳签约110课时并明确约定授课地点。式消法院支持陈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的费纠纷中费诉讼请求。依法认定无效。无效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定,新址实际运营主体并非原签约公司,陈某为女儿在某商场游泳俱乐部报名价值26178元的亲子游泳课程,

2022年11月,依法判决某游泳俱乐部退还消费者陈某剩余课程费用21656元。该俱乐部因经营问题关闭原店将课程迁转至8公里外新址。晋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应当返还原告费用21656元。(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晋研)
涉案合同中“闭店不退费”条款属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被告依据合同“搬迁不超8公里需配合”条款及单方制定的退费规则,考虑到未成年人接送实际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遭拒后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91节课时费用,